
昨日,福建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,近日,南平延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非法拘禁罪对南平“11·20”特大非法传销案6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挂名“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团队”组成传销团伙。该团伙组织严密,实行半军事化管理,配发完整的传销作案手册并对成员日常行为进行统一规范。团伙成员诈骗亲友钱财,或通过介绍工作、网络交友等方式欺骗被害人来到南平,然后对他们实施非法拘禁,并强制他们学习传销理论。该传销团伙并无任何实际产品,仅靠骗、抢被害人财物并按传销团伙规定的返还比例获取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