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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销“老总”穷到揭不开锅 报警自首

来源:安徽网浏览数:761 

昨日,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法院移送起诉以程某、陈某为首的17名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罪被告人。此案是今年该院正式提起公诉的第2件组织领导传销案,距石玉珍等45人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不到一个月。

“吃饭都成了问题”

去年12月20日0时许,传销组织的“老总”之一梁鑫(化名)酒后与另一名“老总”发生争执。想到自己到合肥参加传销近两年,虽然晋升到了“老总”级别,但不仅没有赚到所谓的“1040”万元,现在连生活都难以维持,梁鑫幡然醒悟,当即拨打报警电话投案自首。

“本以为当上了老总就能赚到大钱了,结果现在吃饭都成了问题,还欠下了很多的债务,连孩子上学的学费都难以凑齐。发展的下线都是家里亲戚,都一样被骗了,没法交代。”梁鑫交代。

检察机关指控称,2010年10月以来,梁鑫等17人先后在庐阳区颍上路附近的和煦园等多个居民小区从事名为“中国商会商务运作”的传销活动,涉案金额总计1713万元,参与人员达360人以上。据了解,被移送起诉的17人中,有9成以上来自湖北省,大部分在40岁左右,仅有两人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。

实行准军事化管理

在该传销组织的《自律范围规定》中,明确规定了严禁在公开场合谈论行业情况等“十五条”禁令,并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处罚标准,轻则罚款数十至数百元,重则没收“股份”踢出组织。

“7月28日早晨,陈某某睡懒觉没按时起床,罚款100元”,“曹某某在组织内散布消极言论,个人罚款100元,上线经理罚款200元”,在多名老总级别的传销人员上报的每周工作总结中,基本上份份都有处罚记录。柯某某在被骗入传销组织后,不愿意开展工作,其上线老总提出的处罚建议是“任其自生自灭”。

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,该传销组织与以往办理的类似案件相比,组织更加严密,对人身的控制不在以集中控制看管为手段,而是在造梦洗脑完成后,以准军事化的管理和经济处罚手段来实施,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。

东云 何诉 本报记者 宛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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